废弃厂房藏匿假烟近4万条,广东翁源警方破获一宗案值571万余元的假冒注册商标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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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韶关市翁源县检察院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向翁源县法院对王某初(30岁,翁源县官渡镇人)和陈某文、包某方(均为广西防城港市人)等3名男子提起公诉。
8月23日,根据群众举报,翁源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会同烟草部门执法人员赶赴翁源县官渡镇水厂对面废弃厂房、水浸王加油站及狮子山腰等处,查获一起销售非法生产烟草专卖品及无证运输烟草专卖品案件,现场查扣涉案车5辆及卷烟打码机1台和非法生产卷烟788.9万支,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初、包某方和陈某文。
据查,8月22日晚,包某方和陈某文等人分别驾驶装载着假烟的微型面包车从广西出发前往广东,为逃避侦查途中多次更换假车牌,于次日早晨7时许到达106国道翁源县官渡镇水浸王加油站停放好车辆,接着叫来事先约好的王某初等人将微型面包车开入官渡水厂对面一处废弃厂房储存保管。
经执法人员核查,该废弃厂房的仓库内及4辆车内藏有假冒的“利群”、“芙蓉王”等品牌香烟39445条,涉案价值571万余元,这些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伪劣卷烟。